作者蔺匡胤
肝菺:取狗肝一,幪之,以其菺濡炙之,举焦,其菺不蓼;取稻米举糔溲之,小切狼臅膏,以与稻米为酏。
○□○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。半;○□○○○□□○:薛鼓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