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毋单阏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謝太傅語真長:“阿齡於此事,故欲太厲。”劉曰:“亦名士之高操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