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南宫紫萱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何晏註老子未畢,見王弼自說註老子旨。何意多所短,不復得作聲,但應諾諾。遂不復註,因作道德論。
褚期生少時,謝公甚知之,恒雲:“褚期生若不佳者,仆不復相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