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东门平卉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子曰:“政之不行也,教之不成也,爵禄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耻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。《康诰》曰:‘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》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