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桓之柳
謝混問羊孚:“何以器舉瑚璉?”羊曰:“故當以為接神之器。”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王大語東亭:“卿乃復論成不惡,那得與僧彌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