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酱淑雅
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錄壹犯夜人來。王問:“何處來?”雲:“從師家受書還,不覺日晚。”王曰:“鞭撻寧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”使吏送令歸家。
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