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抄丙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孫興公道:“曹輔佐才如白地明光錦,裁為負版褲,非無文采,酷無裁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