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荀丽美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陳留阮籍,譙國嵇康,河內山濤,三人年皆相比,康年少亞之。預此契者:沛國劉伶,陳留阮鹹,河內向秀,瑯邪王戎。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,肆意酣暢,故世謂“竹林七賢。”
戴安道就範宣學,視範所為:範讀書亦讀書,範鈔書亦鈔書。唯獨好畫,範以為無用,不宜勞思於此。戴乃畫南都賦圖;範看畢咨嗟,甚以為有益,始重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