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亓官金伟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劉尹先推謝鎮西,謝後雅重劉曰:“昔嘗北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