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居庐,终丧不御于内者,父在为母为妻;齐衰期者,大功布衰九月者,皆三月不御于内。妇人不居庐,不寝苫。丧父母,既练而归;期九月者,既葬而归。公之丧,大夫俟练,士卒哭而归。大夫、士父母之葬,既练而归。朔月忌日,则归哭于宗室。诸父兄弟之丧,既卒哭而归。父不次于子,兄不次于弟。
桓公有主簿善別酒,有酒輒令先嘗。好者謂“青州從事”,惡者謂“平原督郵”。青州有齊郡,平原有鬲縣。“從事”言“到臍”,“督郵”言在“鬲上住”。
君子将营宫室: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凡家造:祭器为先,牺赋为次,养器为后。无田禄者不设祭器;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君子虽贫,不粥祭器;虽寒,不衣祭服;为宫室,不斩于丘木。大夫、士去国,祭器不逾竟。大夫寓祭器于大夫,士寓祭器于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