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惠己未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潘安仁、夏侯湛並,有美容,喜同行,時人謂之“連璧”。
王戎有好李,賣之,恐人得其種,恒鉆其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