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濮阳谷玉
侍食于长者,主人亲馈,则拜而食;主人不亲馈,则不拜而食。
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庾公權重,足傾王公。庾在石頭,王在冶城坐。大風揚塵,王以扇拂塵曰:“元規塵汙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