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冶艳鑫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
鲁庄公之丧,既葬,而绖不入库门。士、大夫既卒哭,麻不入。
庾公為護軍,屬桓廷尉覓壹佳吏,乃經年。桓後遇見徐寧而知之,遂致於庾公曰:“人所應有,其不必有;人所應無,己不必無。真海岱清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