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图门晨羽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謝太傅道安北:“見之乃不使人厭,然出戶去,不復使人思。”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