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诸葛芳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時人目庾中郎:“善於托大,長於自藏。”
劉尹雲:“孫承公狂士,每至壹處,賞玩累日,或回至半路卻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