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梁丘爱娜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