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单于秀丽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宾酬主人,主人酬介,介酬众宾,少长以齿,终于沃洗者焉。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。
三年之丧,既练矣,有期之丧,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小功,无变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