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澹台著雍
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
郗尚書與謝居士善。常稱:“謝慶緒識見雖不絕人,可以累心處都盡。”
王平子與人書,稱其兒:“風氣日上,足散人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