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孙新艳
王子猷詣郗雍州,雍州在內,見有(翕毛)(登毛),雲:“阿乞那得此物?”令左右送還家。郗出見之,王曰:“向有大力者負之而趨。”郗無忤色。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