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告元秋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
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,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。古者百亩,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。古者百里,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