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告书雁
山公舉阮鹹為吏部郎,目曰:“清真寡欲,萬物不能移也。”
明帝問周侯:“論者以卿比郗鑒,雲何?”周曰:“陛下不須牽顗比。”
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