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马佳甲申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王右軍在南,丞相與書,每嘆子侄不令。雲:“虎(犬屯)、虎犢,還其所如。”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