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申屠芷容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謝混問羊孚:“何以器舉瑚璉?”羊曰:“故當以為接神之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