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谷亥
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
謝公雲:“賢聖去人,其閑亦邇。”子侄未之許。公嘆曰:“若郗超聞此語,必不至河漢。”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