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謇以山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取半以下为投壶礼,尽用之为射礼。司射、庭长,及冠士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属主党。
謝公稱藍田:“掇皮皆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