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夹谷丁丑
王長史道江道群:“人可應有,乃不必有;人可應無,己必無。”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飲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華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學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之所以更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