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韶丁巳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子张问曰:“《书》云:‘高宗三年不言,言乃欢。’有诸?”仲尼曰:“胡为其不然也?古者天子崩,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。”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