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叔伟欣
闻兄弟之丧,大功以上,见丧者之乡而哭。适兄弟之送葬者弗及,遇主人于道,则遂之于墓。凡主兄弟之丧,虽疏亦虞之。
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不有私财。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