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僧丁卯
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于人。国君抚式,大夫下之。大夫抚式,士下之。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侧。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子曰:“中庸其至矣乎!民鲜能久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