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乌孙倩语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王太尉不與庾子嵩交,庾卿之不置。王曰:“君不得為爾。”庾曰:“卿自君我,我自卿卿。我自用我法,卿自用卿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