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龙己未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殷中軍道韓太常曰:“康伯少自標置,居然是出群器。及其發言遣辭,往往有情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