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叔俊美
取半以下为投壶礼,尽用之为射礼。司射、庭长,及冠士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属主党。
衛玠年五歲,神衿可愛。祖太保曰:“此兒有異,顧吾老,不見其大耳!”
支道林造即色論,論成,示王中郎。中郎都無言。支曰:“默而識之乎?”王曰:“既無文殊,誰能見賞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