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呼延彦峰
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,輒曰:“此公既有宿名,加先達知稱,又與先人至交,不宜說之。”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