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荆国娟
执天子之器则上衡,国君则平衡,大夫则绥之,士则提之。
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錄壹犯夜人來。王問:“何處來?”雲:“從師家受書還,不覺日晚。”王曰:“鞭撻寧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。”使吏送令歸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