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东门兰兰
王東亭到桓公吏,既伏閣下,桓令人竊取其白事。東亭即於閣下更作,無復向壹字。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淳熬:煎醢,加于陆稻上,沃之以膏曰淳熬。淳毋煎醢,加于黍食上,沃之以膏曰淳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