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良红辰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桓南郡每見人不快,輒嗔雲:“君得哀家梨,當復不烝食不?”
佛圖澄與諸石遊,林公曰:“澄以石虎為海鷗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