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谷梁泰河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王戎雲:“太保居在正始中,不在能言之流。及與之言,理中清遠,將無以德掩其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