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富察凡敬
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
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諸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