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用夏瑶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