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谢曼梦
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
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
時人目庾中郎:“善於托大,長於自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