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卫博超
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
衛玠年五歲,神衿可愛。祖太保曰:“此兒有異,顧吾老,不見其大耳!”
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