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第五采菡
陈干昔寝疾,属其兄弟,而命其子尊已曰:“如我死,则必大为我棺,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”陈干昔死,其子曰:“以殉葬,非礼也,况又同棺乎?”弗果杀。
庾文康亡,何揚州臨葬雲:“埋玉樹箸土中,使人情何能已已!”